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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NXSR-2024-ZC012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41014
行政区域: 中卫市 预算金额: ¥7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
采购单位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代理机构 宁夏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0001595

项目编号: NXSR-2024-ZC012

项目名称: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7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一标段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环保监测设备 4 详见采购需求 3120000
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一标段 多负载无人机 无人机 3 详见采购需求 300000
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一标段 流量计 环保监测设备 2 详见采购需求 76000
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一标段 望远测距仪 环保监测设备 2 详见采购需求 4000
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二标段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环保监测设备 8 详见采购需求 1200000
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二标段 防爆照相机 环保监测设备 10 详见采购需求 250000
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二标段 粉尘快速测定仪 环保监测设备 10 详见采购需求 100000
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二标段 携式风速检测仪 环保监测设备 10 详见采购需求 30000
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二标段 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 环保监测设备 8 详见采购需求 1200000
中卫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执法装备建设项目二标段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 环保监测设备 9 详见采购需求 720000
数量合计: 66 预算合计: 7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本项目二标段专门为中小企业预留,拒绝大型企业参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0-14 11:12:06 至 2024-10-2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0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交易系统。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 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新区丽景北街
       联系方式: 0955-7630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太平洋保险十楼
       联系方式: 1389509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甘斯恬
       电话: 0955-763004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黄迎桃
       电话: 1389509000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