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 | 项目编号: | TDZFCG(HFC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时间: | 20240615 |
行政区域: | 塔城市 | 预算金额: | ¥135.990000万元(人民币) |
获取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文件地点: | 线上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10:30 | 开标地点 | |
采购单位 | 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 代理机构 |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HFCX)20240615-2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
预算金额:135.9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9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约期限:60日。质保期:消防装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相关配件,相关设备以出厂合格证书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3.2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将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号号书写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974696794@qq.com。另外:凡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0点至24点)发送邮件的,均应提供招标文件。
2、此招标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若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未明事宜,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塔城市
联系方式:吉先生、马先生 18999755119、1569922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门头
联系方式:胥莉、马玲 0901-6221940 13679997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先生、马先生
电 话: 18999755119、1569922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