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中心初级中学2024年度教职工疗休养 | 项目编号: | 2024NBHSWCS221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时间: | 20240607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预算金额: | ¥54.600000万元(人民币) |
获取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文件地点: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09:00 | 开标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一 )(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线上开启: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中心初级中学 | 代理机构 |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中心初级中学2024年度教职工疗休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NBHSWCS221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中心初级中学2024年度教职工疗休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46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21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青海、福建、市内线
预算金额(元):33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提供教职工疗休养策划、线路安排、服务保障、费用控制等一系列相关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备注:预算金额为本次疗休养财政资金部分,各线路的报价中,3000元/人的部分由本次采购预算支付,超出部分由疗休养出行人自行承担。
标项名称:重庆、江西线
预算金额(元):216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提供教职工疗休养策划、线路安排、服务保障、费用控制等一系列相关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备注:预算金额为本次疗休养财政资金部分,各线路的报价中,3000元/人的部分由本次采购预算支付,超出部分由疗休养出行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一 )(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一 )(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线上开启: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3.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3.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4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
2.5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6响应与开标注意事项
2.6.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
2.6.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3响应文件制作:
2.6.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6.3.3供应商可自愿提交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7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8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2.9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响应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2.10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
2.11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
2.11.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2024年6月17日16: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拟在2024年6月17日16:00之后,2024年6月18日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一 )[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收件人:邓平,联系方式:0574-87208638。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2.11.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可安排相关人员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响应地点。
2.1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中心初级中学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芦港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2823167
质疑联系人: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2823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梅、邓平、徐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08638
质疑联系人:江华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086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中心初级中学2024年度教职工疗休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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