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洛浦县项目管理费(二期) | 项目编号: | CQ-LPXCG-001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时间: | 20240525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获取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6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文件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 11:00 | 开标地点 | |
采购单位 | 洛浦县乡村振兴局 | 代理机构 | 新疆昌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洛浦县项目管理费(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LPXCG-001
项目名称:洛浦县项目管理费(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洛浦县项目管理费(二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聘请第三方项目管理团队对洛浦县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项目验收方面,项目管理团队由8名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丰富、技术性强的骨干组成,配合洛浦县乡村振兴局进行项目验收工作,并给予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在进行项目验收前,要严格审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是否合规、过程管理资料是否齐全、项目结算工作是否完成等,确保项目建设的合理合规合法性。在完成项目验收后,及时汇总整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共性问题,通过专业知识,提出解决办法,防范此类问题的出现,在扎实的技术支撑下,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模式,提高相关科室的项目管理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3月-5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投标人需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3月-5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3月-5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缴纳凭证;
(8)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格式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开标。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洛浦县北京路46号
联系方式:0903-6622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昌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和丰小区商铺s4-212
联系方式:13619930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新疆昌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3619930253
附件信息:
洛浦县项目管理费(二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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